区各有关企业:
为进一步增强对我区企业上市、挂牌工作的支持力度,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增强融资能力。按照《扬州市广陵区上市挂牌企业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扬广府发〔2017〕108号)相关规定,我们编制了《扬州市广陵区上市挂牌企业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》,从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我区上市挂牌企业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单位须符合《扬州市广陵区上市挂牌企业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》要求。
二、申报单位材料必须实事求是、真实可靠,一经发现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,追回财政扶持资金,并取消该单位三年项目申报资格。
三、申报材料报区金融办。
四、申报时间:
申报工作自本文件下发日起,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。
五、申报受理单位:
扬州市广陵区金融办(扬州市文昌中路548号,区政府大院内);联系人:孙小建;联系方式:87362069;邮箱:gljrbgs@163.com。
附件:
2、扬州市广陵区企业上市(挂牌)融资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.xls
3、扬州市广陵区企业上市(挂牌)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.xls
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
扬州市广陵区财政局 2018年3月30日